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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知识点:民商法律制度(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3/31 09:07: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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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民法的渊源

  (1)宪法中的民法规范;(2)民事法律;(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5)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6)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7)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提示:对于判例和法理等形式不承认其具有民法法源的地位。

  四、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六项: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行政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标志。

  民法的平等原则是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同受普遍性法律的约束。

  【例题2】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经登记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税收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手段,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进行税收征收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答案】D

  【解析】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在民事活动中的具体表现为民事主体机会均等,不能认为“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的订立合同的权利” 。

  (二)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依自己的意愿从事民事活动。

  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自主自愿,任何民事主体都不能借助于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强迫他人进行某种行为或不进行某种行为。

  (三)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为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当兼顾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必须公平合理,不能随意拾价压价,损害对方利益,不能乘人之危,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四)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实施民事行为中,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这一原则体现在合同关系中,具有很高的效力,起到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国家利益的作用,并且具有禁止权利滥用的功能。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同时,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在法律上,滥用权利的行为是被禁止的,因为这一行为有损于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

  构成滥用权利的条件一般包括:①当事人有权利存在;②当事人有行使权利的作为和不作为;③当事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性。

  【例题3】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

  A.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地上建坟的行为

  【答案】B

  【解析】ACD项的行为有损于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属于权利滥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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