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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微学习笔记: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12/24 14:42:0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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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学习注会有帮助。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断

发生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任意时点

法定事由

不可抗力和其他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客观情况1、提起诉讼;2、主张权利;3、承诺履行义务
事由消除后的结果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内,诉讼时效中止的持续时间没有限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最长不得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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