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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个人所得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2/07/12 16:42:3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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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14%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14%

  特许权使用:

   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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