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8.70 苹果版本:8.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指导:上市公司董事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1/07/08 09:46:15  字体:

选课中心

书课题助力备考

选课中心

资料专区

硬核干货等你学

资料专区

财会题库

海量好题等你练

免费题库

会计人证件照

省时省力又省钱

会计人证件照

注会报考指南

新手提前了解

详情

  1、董事会的会议制度

  (1)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3+1)

  ①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②1/3

  以上董事提议;

  ③监事会提议;

  ④独立董事提议。

  (2)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不能口头)委托其他“董事”(不能是非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2、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1)全体+1/2

  董事会作出决议(如选举董事长、更换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全体”(而非出席)董事的“过半数”(>1/2)通过。

  (2)无关联关系+1/2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

  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出席+2/3

  上市公司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3、损失赔偿

  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点击查看论坛原帖>>

学员讨论(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恭喜你!获得专属大额券!

套餐D大额券

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