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正保教育开放课堂网络课程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合作开发网络课程(包括录播 课程和直播课程),并由甲方旗下网站进行招生,甲乙双方分享学费收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负责提供合作的网络课程所需网络教育技术平台及相关服务;
1.1.2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乙方的授课内容进行安排设置并负责合作课程的市场推广、定价等一切招生相关事宜;
1.1.3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可查询选报乙方所授网络课程的学员有关资料的相应系统功能,通过该功能,乙方可以准确的查询到选报合作课程的学员姓名、选报课程、交费金额,甲方承诺该信息的真实性;
1.1.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授课程的内容、质量、授课时间、授课时长、备课进度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并有权根据学员反馈的情况向乙方提出相应的改进要求;如学员对乙方授课方式、课程质量等以投诉等方式表达不满,而乙方拒不调整,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扣除乙方课酬费用,直至停止与乙方在网络课程上的合作;
1.1.5 学员为报名学习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网络课程所支付款项由甲方代收,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结算乙方应获收入;
1.1.6 已报课并支付学费的学员有合理原因要求退课及/或退款,甲方对是否为学员退课及/或退 款有最终决定权;
1.1.7 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名称或姓名、肖像及个人简介等资料在甲方指定网站及其他发行载体中进行披露。
1.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讲授网络课程,提供课程配套资料,严格保证所授课程质量,有义务配合解答学员有关针对课程的疑问,配合甲方完成合作课程的市场推广;
1.2.2 如果是直播课程,乙方必须严格保证按时进入直播教室为学员授课并且授课时长不少于约定的时长。如果因为乙方不能按时进行课程直播致使学员退课或投诉,进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1.2.3 如果是直播课程,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建议及/或要求,在开课前对直播课程所需软硬件设 备进行测试联调,以保证直播课程可以按时开始;
1.2.4 乙方有义务根据最新变化对网络课程中所讲授的内容进行及时地更新;
1.2.5 乙方讲授的课程及提供的配套资料中不得含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6 本协议期限内,乙方不会以任何方式支持、帮助任何第三人或与任何第三方就相同课程开展相同或类似的网络课程合作,或者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动/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学费分成,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协议下乙方应收取学费分成总金额的二倍计算。
2、知识产权
2.1 就本协议项下合作课程的著作权,包括课程讲义、电子版相关资料及录制视频等与课程相关的文档和视频,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授权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的、不可撤销的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乙方授权甲方以自身名义单独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获得全额赔偿的权利。
2.2 乙方亦应尊重甲方商标权以及维护甲方的良好商誉,本合作结束后,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商标、logo 的讲义、电子版相关资料及录制视频资料等自行或提供给第三方从事商业性行为,亦不得在非甲方安排的任何商务活动中使用甲方特约讲师或类似的与甲方有关联的身份进行宣传。
2.3 本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3、合作培训分成
3.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选报乙方所授网络课程学员所交纳学费金额进行分成,分配比例为:甲方分配学费的百分之五十,乙方分配学费的百分之五十。
3.2 甲、乙双方每个月对合作网络课程的招生情况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分成款数额汇到乙方银行账号。
3.3 甲、乙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因合作分成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发票,如乙方为自然人,甲方依据与税务有关的法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一年,到期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 动续期 1 年,本协议最多自动续期 2 次。
5、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以优势互补,争取双赢,友好协作的态度,积极、努力做好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在项目运行中碰到以上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或遇政策、法规等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保密原则
6.1 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以及合作课程所涉及学员的任何个人资料。
6.2 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方和乙方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及 合作课程所涉及学员的任何个人资料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 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7、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8、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经乙方在甲方正保开放课堂平台签约页面点击“同意”生效。
8.2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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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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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正保教育开放课堂网络课程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合作开发网络课程(包括录播课程和直播课程),并由甲方旗下网站进行招生,甲乙双方分享学费收入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1 甲方负责提供合作的网络课程所需网络教育技术平台及相关服务;
1.1.2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对乙方的授课内容进行安排设置并负责合作课程的市场推广、招生相关事宜,课程定价原则上以乙方提出的定价为准,若甲方有营销活动或定价建议,经双方沟通一致后可对课程定价进行调整。
1.1.3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可查询选报乙方所授网络课程的学员有关资料的相应系统功能,通过该功能,乙方可以准确的查询到选报合作课程的学员姓名、选报课程、交费金额,甲方承诺该信息的真实性;
1.1.4 甲方有权对学员集中反馈的乙方所授课程的授课方式、课程质量等提出建议和意见,乙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对课程进行改进或下架处理。用户在需要退款时,甲方为用户退款,且在每月的结算过程中根据学员当月实际退款金额减少相应分成金额结算。
1.1.5 学员为报名学习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网络课程所支付款项由甲方代收,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结算乙方应获收入;
1.1.6 已报课并支付学费的学员有合理原因要求退课及/或退款,甲方对是否为学员退课及/或退款有最终决定权;
1.1.7 甲方有权将乙方的名称或姓名、肖像及个人简介等资料在甲方指定网站及其他发行载体中进行披露。
1.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2.1 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讲授网络课程,提供课程配套资料,严格保证所授课程质量,有义务配合解答学员有关针对课程的疑问,配合甲方完成合作课程的市场推广;
1.2.2 如果是直播课程,乙方必须严格保证按时进入直播教室为学员授课并且授课时长不少于约定的时长。如果因为乙方不能按时进行课程直播致使学员退课或投诉,进而引起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1.2.3 如果是直播课程,乙方须根据甲方的建议及/或要求,在开课前对直播课程所需软硬件设备进行测试联调,以保证直播课程可以按时开始;
1.2.4 乙方有义务根据最新变化对网络课程中所讲授的内容进行及时地更新;
1.2.5 乙方讲授的课程及提供的配套资料中不得含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知识产权
2.1 就本协议项下合作课程的著作权,包括课程讲义、电子版相关资料及录制视频等与课程相关的文档和视频,著作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授权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在双方合同期内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且不含转授权)等。乙方承诺,其为履行本合同所提供的课程讲义、课程资料及音视频文件等与课程相关的任何文件资料不包含任何违法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甲方行使上述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此发生任何争议,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权利人的赔偿及律师费、诉讼费、取证费用等纠纷解决成本)或商誉损失的,乙方予以全额赔偿。
2.2 乙方亦应尊重甲方商标权以及维护甲方的良好商誉,本合作结束后,乙方不得将带有甲方商标、logo的讲义、电子版相关资料及录制视频资料等自行或提供给第三方从事商业性行为,亦不得在非甲方安排的任何商务活动中使用甲方特约讲师或类似的与甲方有关联的身份进行宣传。
2.3 本条款持续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
3、合作培训分成
3.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选报乙方所授网络课程学员所交纳学费金额进行分成。
3.2 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实际结算金额=每月学员实际购买课程数量*对应课程实际成交额*50%。
3.3 甲、乙双方每个月对合作网络课程的招生情况进行核对,确定无误后,甲方将乙方应得的分成款数额汇到乙方银行账号。
3.4 甲、乙双方各自自行承担因合作分成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发票,如乙方为自然人,甲方依据与税务有关的法律,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如果甲方学员在购买课程后需要平台开具发票,则由甲方平台为学员开具。
4、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一年,到期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或对本协议提出异议的,本协议自动续期 1 年,本协议最多自动续期 2 次。
5、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以优势互补,争取双赢,友好协作的态度,积极、努力做好本协议所规定的工作, 在项目运行中碰到以上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或遇政策、法规等规定的不可抗拒因素,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解决。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6、保密原则
甲方和乙方均有义务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定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披露或者透露有关本协议内容项下的任何信息以及合作课程所涉及学员的任何个人资料。 如果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不再履行,甲方和乙方不得将任何有关本协议内容的信息及合作课程所涉及学员的任何个人资料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和/或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7、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8、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采用电子协议形式,经乙方在甲方正保开放课堂平台签约页面点击“同意”生效。
8.2 本协议中乙方授权甲方销售的课程名单,以《附件1:授权音视频作品清单》为准。
8.3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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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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