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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内容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在单位主要公共场所或内网办公系统公开;
3、单位需在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公示情况与审核意见,补正后再次提交的,须重新公示并填写再次公示意见。

1、权威来源为浙江省财政厅与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发布的正式文件——浙财会〔2026〕12号通知;
2、全文可在浙江省财政厅官网或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查阅;
3、附件《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网上申报材料要求》同步发布于该平台。
1、正高级申报时间: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21日16:30;
2、高级申报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16日16:30;
3、市县财政与人社部门须开展现场核实,20人以内须100%核查,超20人不少于20人。
答:单位审核意见栏须由单位人事或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并在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电子签章确认。
社保地与工作地不一致,应向哪里申报?答:统一向社保参保地财政部门申报。
电子证书如何获取?答: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管理服务平台“电子证书下载”模块自行打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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