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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公章必须加盖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原件上;
2、公示期间材料须在单位主要公共场所或内网系统公开展示5个工作日(不含当日),并同步在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公示情况;
3、材料被退回补正后,修改版仍需重新公示5个工作日,并再次提交公示记录。

1、业绩材料须真实反映本人专业工作经历、理论水平与实绩成果,佐证材料应与填报内容严格对应;
2、严禁上传涉密信息,所有材料不得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3、业绩截止时间须严格对照要求:正高为2026年5月21日,高级为2026年6月16日,超期不予认定。
1、正高级会计师个人申报:2026年5月6日9:00至5月21日16:30;
2、高级会计师个人申报: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16日16:30;
3、各市财政与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截止:正高为6月22日,高级为7月1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答:否,须使用单位法定全称公章,电子章、部门章、财务章均无效。
业绩报告中能否使用他人成果或团队项目署名?答:不可,须体现申报人本人主导或核心贡献,且提供可验证的佐证材料。
公示未满5个工作日就提交系统,是否影响评审?答:是,未足期公示视为程序违规,将导致材料退回或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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