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下可以获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按照每满1年增加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逐年增加;但是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发生严重失职行为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到期工资的50%的经济补偿金。
4.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发生严重失职行为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