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当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
其中,“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分之一;“1个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
2.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当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终止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1+0.5×未尽年限月数÷12)。
其中,“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含义同上;“未尽年限月数”指的是劳动合同终止前不足1年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