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处置时,处置收入的金额应当按照以下步骤确定:
1. 确定处置收入的金额
处置收入的金额应当是实际收到的价款或者处置时确定的对价。如果处置时确定的对价与实际收到的价款不一致,应当以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准。
2. 减去处置成本
处置成本包括处置资产的直接费用和处置后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直接费用包括处置费、运输费、拆卸费等;其他费用包括清理费、拆迁补偿费等。
3. 减去资产原值
资产原值是指该资产的初始投入成本,包括购置成本、安装费、运输费、试车费、调试费、安装工程费等。
4. 减去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是指该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累计计提的折旧金额。折旧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5. 计算处置收益或处置损失
如果减去处置成本、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大于处置收入的金额,则为处置损失;如果余额小于处置收入的金额,则为处置收益。
因此,确定处置收入的金额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处置成本、资产原值、累计折旧等,计算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