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税务复议的行政规则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申请:纳税人或者代理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名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号)、联系方式、复议请求的具体内容和理由等。
2. 受理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税务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3. 复议调查:税务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进行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并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陈述。
4. 复议决定:税务机关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需要延长复议期限,应当在复议期限届满前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 申诉程序:如果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税务复议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