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周年

填制原始凭证时,应如何处理已发生但未付款或未收款的业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6/04/18 10:04:39  字体:
对于已发生但未付款或未收款的业务,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填制原始凭证,同时在凭证上注明“未付款”或“未收款”的字样。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 未付款的业务:在借方填写相应的费用或支出科目,同时在贷方填写应付款科目,并在凭证上注明“未付款”的字样。当实际付款时,应当在应付款科目的借方记账,同时将凭证上的“未付款”字样划去。
2. 未收款的业务:在借方填写相应的收入科目,同时在贷方填写应收款科目,并在凭证上注明“未收款”的字样。当实际收款时,应当在应收款科目的贷方记账,同时将凭证上的“未收款”字样划去。

需要注意的是,未付款或未收款的业务应当及时跟进,确保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付款或收款,以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应当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及时处理未付款或未收款的业务,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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