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特别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质或者紧急情况需要采取的一些特别的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 紧急程序:适用于当事人因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的情况,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等。
2. 简易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如争议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3.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争议金额较小的民事案件,如争议金额不超过2万元的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
4. 离婚诉讼特别程序:适用于离婚案件,主要包括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等。
5. 破产程序:适用于破产案件,主要包括申请破产、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
6. 仲裁程序:适用于仲裁案件,主要包括申请仲裁、执行仲裁裁决等。
以上是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主要适用对象,具体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