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核算的科目包括:
1. 应交税金: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2. 应交附加: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环保费、城市建设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等。
3. 待抵扣进项税额:指企业所购进的货物、接受的服务等应纳税额,减去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4. 应收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及附加。
5. 应收返还税款:指企业预缴或多缴的税款,待税务机关核准后退还的税款。
6. 应收补贴款:指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补贴等待领取的款项。
7. 应付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及附加。
8. 应付返还税款:指企业因退税、减免等原因应退还的税款。
9. 应付罚款:指企业因违反税收法规而应缴纳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