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2020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即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不用缴纳增值税。
2. 税率调整:2020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3%和1.5%两档,其中销售货物、劳务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3%,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税率为1.5%。
3. 发票管理:2020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必须开具电子发票,且电子发票开具数量不得少于销售总额的20%。
4. 税收征管:2020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申报纳税,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纳税,但是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以上是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