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的编制和保存应当遵守以下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保存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第三十六号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保存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和金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与纳税有关的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保存期限为五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档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本单位的各种档案,保存期限应当根据档案种类和用途确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密工作的对象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原始凭证中包含的商业秘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以上是原始凭证编制和保存应当遵守的主要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