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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范是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5/12/20 18:36:04  字体:
江苏省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范如下:
1. 补缴时间:企业应当在职工离开企业或者企业注销时,及时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 补缴金额: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金额。补缴金额应当包括企业和职工应当缴纳的部分。
3. 补缴方式: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方式进行补缴。
4. 补缴期限:企业应当在职工离开企业或者企业注销后的30日内,完成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手续。
5.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照规定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及滞纳金。

以上是江苏省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规范,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义务,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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