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从进口货物中缴纳增值税后,向购买方开具的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增值税的凭证。根据开具对象和用途的不同,增值税发票可分为以下几种:
1.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向其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从进口货物中缴纳增值税后开具的发票。具有法定的税务凭证作用。
2. 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时开具的发票。具有税务凭证作用,但不具备抵扣税额的功能。
3. 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指纳税人通过税务机关认定的电子发票系统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纳税人向购买机动车的消费者开具的发票。具有税务凭证作用,但不具备抵扣税额的功能。
5. 通行费发票:适用于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的通行费发票,主要用于公路、桥梁、隧道等收费场所。具有税务凭证作用,但不具备抵扣税额的功能。
以上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种类,各有其适用范围和特点。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票种类,并遵守税法规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