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增值税包装物押金是指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用于保证包装物回收或者重复利用的押金。其计算和申报方法如下:
1. 计算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增值税包装物押金的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1+增值税税率)
例如:生产企业向购货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为1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则增值税包装物押金=100÷(1+13%)=88.50元。
2. 申报增值税包装物押金
增值税包装物押金应当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一并纳入销售额中,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纳税额。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在销售发票中列明包装物押金及其计算方法;
(2)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纳税额,并在销售税额中予以扣除;
(3)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列明增值税包装物押金的销售额和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包装物押金的计算和申报方法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