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中,不同税率商品的销售需要分别计算税额并申报缴纳税款。具体操作如下:
1. 首先,需要将不同税率商品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出来。
2. 然后,根据不同税率商品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出应纳税额。
3. 最后,将各个税率商品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总的应纳税额。
例如,某商家在一次销售中,销售了100元税率为13%的商品和50元税率为9%的商品。则该商家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计算税款:
1. 计算13%税率商品的销售额:100元。
2. 根据13%税率,计算应纳税额:100元 × 13% = 13元。
3. 计算9%税率商品的销售额:50元。
4. 根据9%税率,计算应纳税额:50元 × 9% = 4.5元。
5. 将13%税率商品的应纳税额和9%税率商品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到总的应纳税额:13元 + 4.5元 = 17.5元。
因此,该商家需要申报缴纳17.5元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