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的会计资产类科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确认这些资产的价值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成本原则。政府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资产,包括购置成本、建造成本、改良成本等。
2. 公允价值原则。政府单位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资产,包括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公允价值模型等。
3. 可比性原则。政府单位应当按照可比性原则计量其资产,即将同类资产按照同样的原则计量,以便进行比较和分析。
4. 实物原则。政府单位应当按照实物原则计量其资产,即按照实物的数量和质量计量,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 市场原则。政府单位应当按照市场原则计量其资产,即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计量,以确保资产的价值反映市场的真实情况。
在确认政府单位会计资产类科目的价值时,需要综合运用以上原则,选择合适的计量方法,确保资产的价值准确反映其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