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 = (转让所得 - 购买该财产的原价 - 相关税费 - 基本减除费用)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转让所得是指财产转让时所得到的款项;购买该财产的原价是指购买该财产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相关税费是指与财产转让有关的税费,如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基本减除费用是指每次转让所得可以减除的固定费用,目前为80000元;适用税率是指根据转让所得的数额确定的税率,目前为20%;速算扣除数是指根据适用税率确定的扣除数,目前为4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某人将一套房产转让给他人,转让所得为100万元,购买该房产的原价为60万元,相关税费为5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额为:
(100万元 - 60万元 - 5万元 - 8万元)×20% - 4000元 = 7.2万元
其中,基本减除费用为8万元,是每次转让所得可以减除的固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