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一般遵循以下规定:
1. 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因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补偿比例。
2. 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的月平均工资乘以 一个月补偿比例计算;十年以上的,按实际工作年限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一个半月补偿比例计算。
3. 劳动者因单位原因被辞退、解雇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补偿比例,并按照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加倍补偿的月数。
4.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致残、死亡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者本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月平均工资乘以相应的补偿比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工伤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计算方法应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