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中,应纳税额和退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总额 - 费用减除 - 专项扣除 - 捐赠扣除 - 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 - 减免税额
其中:
- 年度收入总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各项所得;
- 费用减除:包括工作相关的开支、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的20%费用减除等;
- 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扣除;
- 捐赠扣除:包括对公益事业捐赠、赈灾捐赠等捐赠扣除;
- 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支出的扣除;
- 减免税额:包括税收协定减免、境外所得免税、免税所得、减免税款等。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具体数值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而定。
2. 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实际应纳税额小于预扣预缴的税款,则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退税额 = 预扣预缴的税款 - 实际应纳税额
退税额不能超过预扣预缴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