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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进入到12月中旬,多数地区继续教育将截止,赶快来看看吧!

青海:2025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自2025年6月6日开始,截止2025年12月20日24时结束。逾期不再办理补学事宜。


江西: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辽宁:202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其中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3月1日-12月31日。


福建: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网络教育报名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23日。


从官方发布的通知来看,多数地区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青海地区则是12月20日。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将结束,还没完成今年继续教育的同学们要抓紧哦~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因此,即使是在校大学生,也不例外。
但是每个地区的政策略有不同,如:天津继续教育通知中提到“可在毕业后的次年开始参加”。

广西则表示:在校大学生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在校大学生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学习。


各地区继续教育政策略有不同,请考生以所在地区的最新政策为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获悉,2025年初级会计考试通过一科或者两科,是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因此,对于今年考过一科或者全部通过初级会计考试科目的考生而言,可直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而且,网校收到初级会计考生的反馈:2025年考过初级会计,且日前继续教育学分已经到手了!如下图所示:

(图片来源学员截图)
但初级会计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实行属地原则,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有所差异,考生需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
那么,各地抵扣方式是怎样的呢?是否需要考生个人操作呢?
每个地区不同,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部分地区的一些抵扣政策,其他地区的小伙伴可以查看所在地区的继续教育政策哦~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5〕7号)规定,在天津参加2025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统一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学分。

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9〕65号)规定,在河北参加2025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统一在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区财政部门审核。
由此可见,北京地区需要学员自己操作,财政局审核,河北和天津则不需要个人办理,官方统一办理。每个地区的继续教育政策不同,请各位考生以所在地区的官方通知为准。

有些小伙伴可能对于继续教育不是很重视,但是,初级君想要提醒大家,继续教育非常重要,与会计考试报名、证书领取、升职加薪有着密切的关系。
不参加继续教育会有什么后果呢?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已经有地区把继续教育和会计职称考试相挂钩。不要再不以为意,觉得继续教育无关紧要了!
新疆兵团发布的“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除相关报名条件外,报考202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须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分,公需课不得少于30学分)。


同样,在“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提到了:
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须上传2025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转换后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因此,不参加继续教育,可能会影响中级证书的领取哦~
北京市财政局指出: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吉林省财政厅:
对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不能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


由此可见,在会计人员的职场竞争中,继续教育的完成情况都变成了一项重要的考核依据,如果忽略继续教育的学习,可能失去明显的优势,可能无望升职加薪。
各地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即将结束,>>点击立即查看各地继续教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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